公告
11月10日,為將“集中執行百日攻堅”活動向縱深推動,黃驊市人民法院在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統籌指揮下,在鹽山縣人民法院的協調配合下,在滄州市人大監司工委副主任王輝、省市人大代表、公證員及滄州電視臺媒體的見證下,開展了法拍房強制騰退專項執行行動。此次行動在直播滄州平臺上現場直播,直播觀看人數達25萬人。這是滄州法院系統首次兩級三地聯動執行,有力彰顯了司法權威,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此次行動源于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張某做生意賠錢后,向李某借款60萬元,由張某的妻子、兒子、女兒擔保,因張某遲遲沒有還錢,李某將張某及其妻子、兒子、女兒訴至黃驊市人民法院。經法官主持調解,雙方于2020年1月自愿達成調解,被告張某分六期履行全部借款及利息。但約定履行期限過后,張某依然沒有主動履行,李某于是向黃驊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經過執行網絡查控系統進行線上查詢,同時開展線下實地摸排后,發現張某的女兒(即借款擔保人)名下有一套房產,且該房產現由同為借款擔保人的張某的兒子居住,為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干警多次與張某及其女兒、兒子進行溝通,督促他們想方設法償還借款,但被執行人一方心存僥幸,態度強硬,仍然拒不履行。
窮盡方法找不到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干警依法啟動張某女兒名下房產的拍賣程序。經過兩次網絡拍賣,申請執行人李某以第二次流拍價77萬余元申請以物抵債。2021年6月,黃驊市人民法院裁定該樓房歸李某所有。8月4日,黃驊市人民法院發布遷出公告,責令該房產的占有人于2021年8月19日前自行遷出。因該套房產的實際居住人是張某的兒子、兒媳,張某兒媳知道房屋拍賣后,情緒激動,拒不騰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要兌現,但被執行人卻一直拒絕配合執行,考慮到張某兒媳目前是懷孕狀態,強制騰房面臨的情況錯綜復雜,黃驊市人民法院立即報請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協調鹽山縣人民法院協同執行。
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此次執行行動,黨組書記、院長閆杰通過智慧執行云平臺坐鎮指揮,遠程調度、監督、見證執行行動,并委派中院執行局綜合處處長楊志新帶隊前往鹽山現場。同時,鹽山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史明珠帶領25名執行干警一線配合執行。這是滄州兩級三地法院集中優勢資源、相互配合、聯動執行的雷霆行動。
當天早晨7點,黃驊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郭淑仙親自掛帥,帶領45名執行干警,乘坐10輛警車出發奔赴鹽山縣,與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鹽山縣人民法院帶隊領導及執行干警匯合。上午9時,行動拉開序幕,擔任現場總指揮的郭淑仙院長作動員講話,隨后經在線請示,閆杰院長一聲令下,三路人馬立即趕赴騰退房屋所在小區。9時15分,強制騰房行動正式開始,執行干警按照行動預案,迅速開始布防,拉起外圍警戒線,架起安全網,7個行動小組的干警依照工作職責,有條不紊開展安保、看護、勘驗、搬遷、安置、保障等工作。
郭淑仙院長在執行現場指揮調度,進一步與被執行人溝通,釋法明理,講明義務。被執行人態度有所緩和后,主動表態同意將物品搬出。隨后,在公證處工作人員、兩級法院干警們的監督下,搬家公司將被執行人家中的物品逐一進行清點、登記、拍照、分類打包,運往被執行人指定地點存放。整個執行過程歷時6個小時,直至當天下午3點,房屋內的物品全部清理完畢,該套房屋依法交付申請人李某。
執行工作一盤棋,不僅需要內部審執部門銜接配合,更需要自上而下的法院系統之間相互協作聯動。此次執行行動涉及滄州兩級法院,涵蓋滄州、黃驊、鹽山三地,是一次資源優化整合、上下統籌聯動的有益探索,為解決“房屋騰空交付難”等統一執行問題提供了新思路,也彰顯了人民法院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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