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凡欲旁聽者應在開庭前三日內憑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向本院各承辦案件的業務庭申請辦理旁聽證。
二、本院各業務庭視案件具體情況和法庭旁聽席位發放旁聽證。
三、領取旁聽證者應在本院登記處登記薄上寫明姓名年齡住址職業及第幾審判庭以便查考。
四、精神病患者、酒醉者或年齡未滿十六歲之人不得領取旁聽證。提前領取的,安檢法警有權拒絕入內。
五、旁聽人不得將旁聽證轉借他人或帶出院外。
六、旁聽人進入法庭后應遵守法庭規則和紀律,服從法警和安保人員管理。
七、各業務庭在開庭前應根據需發放旁聽證人數向法警隊領取旁聽證,閉庭后旁聽人員向業務庭換回自己的有效證件,各業務庭再將旁聽證交還法警隊。
八、凡學校團體多數人欲來本院參觀或旁聽者應先期與本院接洽,不適用本規則。
預約旁聽電話:0317-5612368
電話:0317-5811581 地址:黃驊市渤海西路566號 郵箱:hhfyzhb581@163.com 郵編:061100